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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千古文人侠客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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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日期: 2007-10-18
个人自述: 千古文人侠客梦,
梦里依稀
依稀有泪光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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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日与历]

[胡说八道]
看来还记得密码

好久没来了
有点想转行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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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了趟学校
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
换地方了!

[进口玉言]
你好啊~多来谢谢博客!我在武汉
好久没来,问声好!
呵呵,   &nbs
我同学是汉江中院的,我也是中南
湖北律师论坛www.hblslt.com恭
不是的,是仙桃法院的,中南的
博主是汉江法院的吧,在你博文中
好久没有来了,特此问好! 
我在张家界问候你端午节快乐!&
还不是在法院干,没什么意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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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是一法学新丁,大家多多关照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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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的,本人是否还要出庭?
发表时间:2007-10-23 20:37:00 阅读次数: 402      所属分类:

 

    一般说来,诉讼当事人委托了代理人的,本人就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活动了,但离婚案件不同于其他民事案件,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,夫妻能否离婚,取决于感情是否确已破裂,而关于这个问题,诉讼代理人往往把握不准,难以就具体情节进行陈述、辩论和说明。

    因此,离婚案件委托了诉讼代理人的,原则上本人还要出庭。考虑到某些案件的特殊情况,比如,当事人是精神病人,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,要其出庭没有意义;又比如,当事人正在患传染病,或正在国外不便亲自到庭,因此,法律在原则规定外,允许有例外。但前述两项例外也略有不同,对于不能表达意志的当事人,不仅可以不出庭,而且用不着提交书面意见;而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,当事人必须要有是否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提交给人民法院。

    所以,我们这儿法院是一般要当事人自己本人到庭,否则按撤诉处理或者缺席判决.

    顺便说一下,由于离婚的特殊性往往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,极特殊才是特别代理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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